| 6月28日,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新疆联络站了解到,从下周一起,KTV版权费将不再优惠,恢复为每天每包房12元。29日是中国音像协会新疆联络站6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,截至28日仍没有一家新疆KTV经营者在优惠期内(每天每包房10元)缴费。
中国音像协会新疆联络站工作人员杨俊说,周六、周日正常休息,所以工作日只剩下29日一天,今日是享受每天每包房10元的最后期限,7月1日之后,KTV版权费收费标准将是每天每包房12元。杨俊表示,新疆地区的收费标准是按中国音协的收取办法实施,优惠期限也按中国音协全国统一时间7月1日为分界线执行,7月以后如经营者拒不交费,中国音协新疆联络站将委托中国音像协会用法律途径解决。
对此,记者采访到的首府KTV经营者都显得很冷淡,SOHO数码欢唱城副总经理梁斌说,音协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还不确定,经营者不可能盲目接受音协的收费标准,收费的合法性还需进一步求证,至于何时交费,需由总公司来决定。同期声欢歌大厅副总经理邓若琦称,交费的问题会参照同行业的举动再做安排。
记者算了一笔账,优惠价虽然只有两元,但中间的差价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,以八音和KTV光明店为例,该店有88间包房,每间包房每天2元,一个月产生的费用是5280元,一年的费用将会达到63360元。
据了解,上半年全国各地都开始收取KTV版权费,新疆地区是4月5日开始向乌市主要KTV经营场所下发缴费通知单的。 |